4月25日,青岛开发区交警微博收到网友发来的信息,写着“执法严峻,执行温馨,给@青岛交警@青岛开发区交警点大大的赞,以后好好遵守交通规则,谢谢你们!”网友配的图片是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单右上部分有黑色签字笔写的“左后胎有钉子”六个字。
原来,4月25日上午10时许,青岛开发区交警一中队巡逻交警在对香江路违停车辆进行治理时,发现一辆违停车辆左后胎有一颗钉子,钉子已被磨得发亮。因为不知道车主何时出现,执勤交警便在告知单上了写下“左后胎有钉子”来提醒车主注意。 (记者 汤臻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