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刚刚结束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议案、决定和人事任免案。其中,会议决定,同意自2019年起,将每年的6月10日设立为“青岛国际日”。
附: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国际日”的决定
(2019年5月23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青岛国际日”的议案》。
会议认为,设立“青岛国际日”,对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放大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效应,团结凝聚全社会力量打造青岛对外开放新高地,更好地推进青岛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同意自2019年起,将每年的6月10日设立为“青岛国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