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民宗先生来到云南路派出所报案,称14号晚上7点半左右,他开车到嘉祥路乐华超市购物,因为购物时间不长,宗先生下车后没有锁车就进了超市。两三分钟后,等他回到车上时,发现放在车后座上的黑色双肩背包不见了。一开始宗先生觉得可能落在家里了,可反复找了多次都没找到,这才意识到应该是放在车上被偷了。随后,办案民警调取了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
通过离宗先生停车位置最近的一个公交车站旁的治安监控,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晚7点38分,嘉祥路上行人很少,一个穿黑色上衣,嘴里叼着香烟的男子行迹可疑,他身上背着一个与宗先生描述相符的黑色双肩背包,而且不时向宗先生停车的位置张望。
随后,办案民警沿着男子离开现场的轨迹以及其体貌特征,很快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和住址。
徐海涛 市南公安分局云南路派出所副所长
在曹某家中,民警找到了宗先生的笔记本电脑、硬盘和背包等物品。人赃俱获,曹某不得不承认了盗窃事实,不过他把盗窃的罪责全部推到了喝酒上。
曹某 嫌疑人
一次算冲动,偷了三次也能叫冲动吗?如果不是被抓,是不是以后还要继续作案呢?希望曹某能在看守所里好好醒醒酒,反思反思。不过这个事儿也是给各位车主提了个醒。今天,咱们就来聊聊锁车。您的车门锁好了吗?平时开车,您有没有锁车后检查一下的习惯呢?对于如何提醒自己做到停车落锁,防止车内财物被盗,您又有什么好的建议呢?欢迎发表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