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0日讯 项目早已建设完毕,但购买的商铺、公寓却不能开业,甚至无法办理房产证,这让位于崂山区辽阳东路12号的鹏丽南华商业广场项目的数百位业主很头疼。
对此,青岛鹏利南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现在无法办理房产证,是因公司业务几近停滞,而更深层原因则是公司证件、公章全部被外方股东海运公司拿走,公司法人也联系不到,所有的对外业务都无法正常进行。
房产证“难产”6年 开发商董事长声称已离职
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他全款购买了鹏利南华商业广场公寓项目3号楼的一套公寓,但是到现在都无法办理房产证。“已经交房了,但是竣工验收一直没有通过,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证。”李先生说。
“我们鹏利南华业主有个维权群,100多位业主都是同样的情况,购买的鹏利南华项目的公寓、写字楼、商铺等。”李先生告诉记者,鹏利南华项目现在大部分房子已经网签,但仍有部分购房人没有网签,买的商铺公共区域都装修好了,并被告知已经通过消防检测,但这些天又停了。
鹏利南华项目波折不断,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宣传的时候铺天盖地,承诺一个比一个好,是个综合体项目,配套超市、写字楼出租等等配套,考虑到位置也不错,未来也有升值的空间,就全款购买了。”李先生说,但是之后这个项目问题一直不断,第一盆“冷水”就是在当年的春节晚会上,公司的负责人就说项目可能延期。自此之后,鹏利南华在“延期交房”的道路上狂奔不止,从原定于2013年5月31日交房,延期到6月,后来延期到7月,之后8月……交房日期每次都是看上去“近在眼前”却屡次未能实现。
“相比起后边出现的问题,延期交房根本不算什么事。”李先生说,2018年,鹏利南华的业主忽然收到通知,所购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当时对我们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因为我们买房时,并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是以占有使用的方式。”李先生说,一是当时房子不好买,大家抢购,再一个就是开发商承诺会尽快网签。
大部分房产被抵押、限制遭法院两次查封
记者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查询,鹏利南华商业广场项目2013年12月底开盘,总套数646套,已售645套,在签约项目中除了几十套已签约的房产,其余全部被抵押、限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早在2015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商初字第44号,裁定冻结青岛鹏利南华存款人民币3.27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其详细清单中包括位于崂山区辽阳东路12号合计641套房产和银行账户13户,余额约为1100万元,其中房产查封时间为3年。2016年诸城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2执1006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房产172套。而2017年07月06日,北京市密云区法院又将该项目进行了轮候查封,1—5号楼共计784套房产被查封。2018年通过阿里司法拍卖网第一次对鹏利南华商业广场183套商铺司法拍卖,因无人出价流拍。随后同年7月份打八折重拍,起拍价1.4亿。
据了解,2016年海运公司曾到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变更公司董事,但遭驳回。2017年崂山区人民法院做出(2017)鲁0212行初6号行政裁定,认为港方合作者的部分股东,利用其掌握被告公司印章的地位所提起的诉讼,不能代表其公司法人的真实意思。在2018年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行政裁定书中,做出维持原裁定的判决。
鹏利南华称无法联系法人、董事长 对外业务几近停滞
针对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问题,记者联系到鹏利南华进行核实。一位负责人作出回应称,该项目出现问题是在2015年,主要原因是公司外方股东中的海运方股东将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拿走,导致整个项目几近停滞。“鹏利南华由两个股东构成,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外方股东是利源南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方股东内部股权交易出现了问题,是在新雄和海运。”该公司法务表示,2014年外方股东之一新雄将股权交易给海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控股”),但在交易还在进行中时就终止了,具体原因他并不清楚,但海运公司派出的代表将鹏利南华的公章、营业执照全部带走了。
“像办理竣工验收、业主办理房产证等,最关键的不是项目施工的一些瑕疵,可以容缺或容错受理。工程技术、行政管理层面都不是问题,主要是安全、合规的事。现在最关键的是两个查封。”该负责人表示,对此情况董事有决议重刻新章,但毕竟法人代表“跑路”,因此所有的环节被卡,很难推动。
根据该负责人提供的材料,记者看到2015年7月9日发布的一份《董事会决议》中表示:“因公司公章失控,依照公司印鉴管理办法申请重新刻制。”签字栏有4位董事和2位监事签字见证。此外,2015年5月,公司发布相关声明,表示法定代表人未经上述程序不得以董事长的名义擅自签字、盖章,否则除签字盖章无效外还需由其个人承担由此给公司和有关利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记者通过启信宝查询发现,鹏利南华由利源南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东盛实业总工资合资成立,其中利源南华控股99.97%,法人代表和公司董事长均由刘某某担任。该负责人表示,虽然公司内部通过了刻印公章的声明,但是该公章并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因此内部认可,但对外还是有一定的瑕疵。
律师称业主可申请执行异议 提交证据由法院受理
公司内部出现问题,却将后果转移给购房者承担,针对李先生等众多业主提出的房产证办理诉求。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公司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于给业主造成的困扰公司也一直在积极协调。
“现在竣工验收这一方面,我们也和相关部门做了申请,正在积极推动。”该负责人表示,不过目前仍存在一些客观问题,有些业主可能不了解具体的情况或有其他的目的,在竣工验收上涉阻,干扰验收程序。“业主作为善意第三方,只要是通过正规途径购房,可以提供购房款证明等材料,不管是全款还是贷款,都可以正常办理房产证。”该法务介绍,此外,他建议业主也可以通过司法诉讼解决问题,诉讼中只要提供购房收据、付款证明等相关证据,可以要求法院将其查封的房产解封。“目前已经有多位业主顺利解决。”
鹏利南华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地产商“支招”是否切实可行?对此相关行业律师焦中华告诉记者,业主确实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不管是业主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只要提供具体的购房材料,如当时交付房款的收据、银行贷款证明交给法院,法院应该就会受理。“业主作为利益相关方,法院在后期审理过程中会考虑他们的利益的。”焦中华介绍。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多位业主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鹏利南华业主权利核实能得到解决,不动产权证何时能办理下来,青岛新闻网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