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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一集装箱车坠下10米高架桥 司机当场身亡

2019-07-03 15:37 来源:爱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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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一辆装载货物的集装箱车因为在匝道转弯处速度太快,毛重37吨重的集装箱车从10米高架桥上摔落。事发青岛城阳双埠立交桥由东向西L型弯道,货车司机当场身亡。

城阳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接到122指挥中心指令,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处置。民警在事发现场看到,出事的集装箱半挂车从10米高的高架桥上摔落,集装箱与车体已经解体,车辆大架已经严重扭曲变形,集装箱破损,车头已经摔瘪还有一具中年男子尸体,集装箱半挂车掉落时,他也一同从桥上摔落。

民警依据双埠立交桥监控视频,经鉴定,鲁BP5733/鲁BL075挂车解放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48公里/每小时。而民警看到匝道上桥口处清晰可见的限速标志为40公里/每小时。显然该车已经超速。经称重,核载30吨半挂车只拉了13.96吨没有超载。另外,在送检的该车驾驶员血样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2019年5月23日12时28分许,城阳区52岁的男子孟某某驾驶鲁BP5733/鲁BL075挂车解放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双流高架路由东向西行驶到双埠立交桥,往双元路方向匝道撞在转弯处,车辆向左侧翻从桥上翻到桥下,造成集装箱半挂车及货物损坏,匝道防护设施及桥下绿化带树木也遭受损失,驾驶员孟某某不幸当场身亡。

为此,孟某某驾车未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孟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提醒:此次事故司机驾驶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匝道转弯时超速行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广大的驾驶员一定要注意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尤其是最近天气炎热,雨天路滑更易发生事故,更应该按照交通规则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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