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青岛市人社局开出夏季行动首张《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将对该企业处以15000元罚款,并责令企业支付拖欠工资135050.2元。
自7月29日青岛市“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开始以来,青岛市人社局精心组织,快速部署,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青岛名药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次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
青岛明药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是位于青岛高新区的一家私营企业,自2017年以来多次出现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经青岛市人社局、青岛高新区管委多次执法处理后,截至今年2月底,该公司累计补发了拖欠的工资140余万元,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今年6月26日,又有职工投诉该企业拖欠4月和5月份工资。6月27日,青岛市人社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违法行为。7月10日,青岛市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青岛明药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19日前依法为劳动者补发4、5月份工资。该公司陆续补发了部分拖欠工资,目前仍拖欠职工工资合计135050.2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行政处罚。
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企业仍不依法补发工资和缴纳罚款,将依法定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青岛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扩大执法巡查面,铁腕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