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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在线:今年配租千套公租房 预计9月起申请

2019-08-05 12:38 作者:朱颖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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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前排左一)和民生在线网友在线交流。

青岛新闻网8月5日讯(记者 高艳 朱颖)今天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物业管理”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本次网谈,网友参与人数达56560人次,累计有效提问625个,陈勇现场回复问题72个,没有来得及答复的问题,将在近期进行二次答复。

在网谈中,陈勇谈道,今年青岛计划配租公租房1000套,主要包括崂山午山馨苑、市北大洋涂料厂、海泊河33号地块、小水清沟E地块和李沧区湾头改造等项目,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预计,今年9月份起相关区市将陆续启动配租。

青岛今年计划配租公租房1000套 崂山、市北、李沧都有!

有网友提出,今年公租房何时分配,房源在哪,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陈勇答复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今年,青岛计划配租公租房1000套,主要是崂山午山馨苑、市北大洋涂料厂、海泊河33号地块、小水清沟E地块项目和李沧区湾头等项目,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预计今年9月份起相关区市将陆续启动配租工作。

宜昌路31号异地安置房项目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

有网友问,市北区2017年棚户区异地安置宜昌路31号项目进展情况如何?能公布一下具体安排进度时间吗?

陈勇回复,经落实该项目土地入储手续由土地整理单位海湾集团负责办理,老企业搬迁项目涉及土地出让手续办理较为复杂,环节较多,耗时较长,海湾集团完成了土地定界、确权、住保附加条件、评估备案等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并且已明确了下一步推进路径。

目前,市北区政府正在督促海湾集团并会同各有关部门加紧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开始土壤外运处置工作,项目计划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

居民楼道严禁乱接电线 违规最高罚款五百元

有网友反映,青岛龙湖锦鳞原著三期属于普通住宅,却收五块钱的高额物业费,是不是太贵了?

陈勇答复,按照我省现行规定,普通住宅是指除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高档住宅以外的住宅,该规定自2018年7月21日起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为2年。您反映的问题,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应继续执行合同。到期后仍未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应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的,应予纠正。

网友反映即墨区通济街道鑫合嘉苑小区,存在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物业为何不作为?

陈勇答复,2017年12月22日,省公安厅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拒不遵守禁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左一)和民生在线网友在线交流。

长沙路小区物业不作为?市住建局等部门提出四大解决方案

有网友提问,长沙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联合签名罢免物业,物业也拒不撤退,该怎么办?

陈勇答复称,您反映的长沙路小区问题市住建局和市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听取业主反映问题,研究解决处置方案,约谈物业企业。市北区前期形成了《政务专报》(青北政专[2019]第5-22期),全力化解小区矛盾纠纷。

一是小区目前现状。①今年1月22日小区新任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正式成立并在市北区相关部门备案。②小区目前暂由青岛君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行物业管理。③小区目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其中包含电梯运行费),小区物业服务费缴费率为59%。④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已将此企业存在的问题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已责成企业落实整改。

二是小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前任业主委员会与新一届合法有效业主委员会相关资料未交接问题。②小区存在较多违法违规问题,如私搭乱建、占用楼道共用部位、消防设施缺失、违规收费、已作废业主委员会公章仍然使用等问题。

近期,市住建局再次会同市北区相关部门召开协调调度会研究解决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新旧业主委员会交接问题,将根据法规规定在辖区街道办事的监督指导下推进落实。

②目前小区内所有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全部移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市住建局将对执法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③辖区街道办事处将根据法规规定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企业解聘、选聘、共用部位使用等公共事务进行表决,如未能如期召开将按照规定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召开业主大会予以表决。

④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督导小区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另外,通过此次访谈市住建局也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履职尽责,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业主关注的事务进行表决决策,使小区的生活环境更加的和谐宜居。

群租房野蛮装修怎么办?市住建局正研究解决方案

有网友反映,燕儿岛路的环海公寓野蛮装修,擅自改造厨房、卫生间管线,一户群租入住20-30人,乱拉电线,乱用电器,多次发生火灾!

陈勇答复,该网友反映的燕儿岛路环海公寓10余户涉嫌“群租”问题,下线后,市住建局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依法调查处理。“群租”倍受广大市民关注,由此产生的问题较多。“群租”不但对出租房屋的居住安全造成隐患,也给邻居的正常生活带来干扰以及造成居民小区的环境恶化等。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虽有“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规定,但由于青岛尚未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及最低租住面积标准,导致目前处理“群租”暂无法可依,市住建局正在积极调研,推动尽快出台我市房屋租赁法规及最低租住标准。如果网民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欢迎随时与市住建局沟通。

同时,由于房屋租赁涉及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和邻居等的合法权益的维护,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推动维护。青岛自2017年,每年通过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实物配租4000套,租赁补贴3000户。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通过编制住房租赁发展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和布局,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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