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3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波 王伟伟)近日市民反映,有不少教练车在德江路进行教学训练,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通行。今天上午,记者跟随李沧交警来到德江路,接连查处两起未按照交管部门指定路线练车违法行为。
上午11时许,李沧交警巡逻至德江路时,迎面遇上一辆黄色教练车鲁B1503学沿德江路北向南行驶,教练坐在副驾驶上指导,一名学员在驾驶室内开车,后座还坐着一名学员。教练见交警,连忙下来不停的道歉,解释快考试了,觉得这个路段车少赶紧出来练习一下。交警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教练也因未按照规定路线教学驾驶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紧随其后,距离黄色教练车四五百米处,一辆鲁B1JB05白色捷达小轿车突然停下,驾驶员和副驾驶开始换座,交警立即赶上前去,副驾驶于某某解释说自己是驾校教练。快考试了,带学员出来练练车,为了证明自己的轿车就是教练车,教练于某某还向交警展示了副驾驶室安装的脚刹。巡逻民警让其出示教练证件,于某某解释说证件到期更换还没拿到手,于某某对着交警又是一通求情,诉说自己第一次带学员来德江路训练等,巡逻交警依法将车暂扣,于某某将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被罚款500元。下一步交警将落实于某某是否有教练证,如果有教练证,教练不按规定路线教学驾驶罚款200元,学习驾驶人也因使用非教练车上路行驶罚款200元;如果没有教练证,于某某将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学习驾驶人也将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教练本应教导学员遵守交规、规范驾驶,却侥幸带学员违法,甚至导致学员还没有拿到驾照就因违法驾驶受到处罚,真是不应该!李沧交警提醒广大驾校教练员和学员,练车要找正规教练,按照规定路线学习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