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3日讯(见习记者 宋波鸿 通讯员 薛建涛 陈睿)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是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态环保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项目选址建设和环保措施的落实,也影响了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效率。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在我市开展环评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18年度在青环评技术服务单位抽查考核情况》,晒出了抽查的84家在青开展业务的环评技术服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考核“成绩单”。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鲁环发〔2018〕191号)相关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专家盲审方式,对84家在青开展业务的环评技术服务单位2018年度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了抽查考核,共抽查环境影响报告书36件、环境影响报告表110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考核主要包括: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周围环境概况与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环境管理与监测建议、项目可行性与结论、文件制式规范等内容。
被抽查的环评技术服务单位中,23家单位编制的3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被评为良好等次,予以通报表扬;52家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
另外,有9家单位及14名环评工程师编制的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较大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作出9-12个不等的限期整改处理。整改期间,我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和技术评估机构对受理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技术服务单位、环评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将从严审核审查。整改期满后,相应环评技术服务单位应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处理通报情况将录入青岛市环评技术服务单位及环评工程师诚信系统。对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的,予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