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肉价上涨,
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省委、省政府近日决定,
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
发放范围为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和孤儿童,将2019年国庆,2020年元旦、春节的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到位。
好消息
据悉,此次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以货币形式发放,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青岛市所需资金由青岛市财政负担。补助标准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户补助,城市每户补助300元,农村每户补助200元;特困救助对象,按人补助,城市每人200元,农村每人150元。分散供养人员发放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人员发放到供养机构;孤儿童,按人补助,每人150元。社会散居孤儿童发放到监护人,集中养育孤儿童发放到养育机构。
根据工作部署,各市要抓紧组织对城乡困难群众户(人)数进行摸底核实,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具体负责抓好发放落实,确保按规定的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及时发放到位。要加强对一次性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补助对象,规范发放程序,让城乡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过好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