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出台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若干政策
在新区办展览,最高可奖百万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10月9日从西海岸新区获悉,新区日前发布了促进会展业发展政策,全力打造“会展之滨”城市新名片,提升新区城市国际化水平。
在支持展览举办方面提出,在专业场馆举办的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米的贸易类展会 (以促进贸易成交、技术交流、经济合作、项目投资、服务推广等为主要目标、以专业观众为主要对象的展会),给予补助20万元;展览面积每增加5千平米,补助增加5万元。境外展商不少于5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展位(面积)20%以上的国际化展览项目,扶持标准增加10%。
对引进在新区举办的,由国内外知名展览机构、国际性组织、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贸易类展览项目,可在资金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 20%至 50%,上浮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专业场馆举办的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米的消费类展会,每1万平米补助3万元,单个展会每届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为鼓励外来展览项目定期举办,对在新区连续举办三届,每届面积达3万平米及以上的外来重点展览项目,待三届展会结束后一次性给予展会举办单位30万元至50万元的额外补贴。
在支持会议举办方面提出,新区对参会人数200人以上、入住四星级酒店400间夜数以上、单次活动营业额40万元以上的科技学术会议,按营业额10%给予会议活动主承办单位以奖励;在新区举办的以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创新产业体系发挥积极作用的高端会议,按会议营业额 10%给予活动主承办单位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对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内知名企业在新区举办的大型商务会议、企业年会或供应商大会,市外来区参会人数500人以上,住宿四星级酒店1000间夜数以上,按营业额5%给予会议活动主承办单位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对参会国家和地区不少于3个,境外参会人数比例达到20%(含)以上的国际会议,可在资金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20%到50%,上浮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在新区举办的纳入国际大会和会议协会(ICCA)统计范围的会议,一次性给予会议举办主体补助10万元。
在支持会展企业发展方面,设立于新区的独立法人会展企业(指从事会议、展览、节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布展设计和搭建、会务承办和服务等业务的各类会议、展览、节庆、公关、传播、顾问等企业),在其注册成立后的三年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经统计部门确认达到入库纳统标准1000万元以上的年度,给予30万元经营业绩补助扶持。
鼓励知名跨国会展企业来区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控股子公司,其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给予40万元补助扶持,连续扶持三个经营年度。
支持展馆发展。投入展览营运的会展场馆,全年自主引进展会累计实际展览面积总计达50万平米,补助30万元,实际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米,扶持金额相应增加1万元,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补助三个经营年度。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馆,一次性补助15万元。(记者 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