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开展“优选计划”招聘
区直部门事业单位35名、镇街事业单位35名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西海岸新区决定实施“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计划工程”(简称“优选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招聘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70名,其中:区直部门事业单位35名、镇街事业单位35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的,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报考镇街事业单位的,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者是驻青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大学或研究生期间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者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下同)半年以上的优先聘用。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六)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有关高校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须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取得。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10月21日 9:00——10月23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10月21日14:00——10月24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10月21日14:00——10月25日16:00。
具体办法:
(一)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招聘“优选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量、初试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按报名人数和该岗位专业人才的急需紧缺程度合理确定,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量将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公布。
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可于2019年11月13日— 11月1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复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5年内不得报考西海岸新区公务员、事业编岗位。对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招聘综合评价量化积分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综合评价证明材料等(均须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无业状态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须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考生在大学和研究生期间为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各类奖学金获得者等进行量化积分(详见附件3),满分为4分。综合评价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六、复试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复试成绩于本场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核算
综合评价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八、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若考试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都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加试笔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复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报考岗位安排到区直和镇街事业单位工作。公示后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
本次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相关政策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首次来青就业,在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记者 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