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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发话!在农村有房的青岛人 你的房子要升值

2019-11-13 04:05 来源:青岛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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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房的小伙伴

你有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吗?

有的话就赚了

小编告诉你

你的房子要值钱了

也像城里商品房一样有一本不动产权证了

近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

《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要求各市遵照执行。

通知明确,2019年中央 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各地应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明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通知提出,实现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全覆盖。本次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以尚未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对于只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补充房屋调查。

对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应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对于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但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对原有地籍调查成果进核实,并对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进行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对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尚未开展地籍调查,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经登记发证的,应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补充权籍调查,并做好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落宗。调查完成后,各地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已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证书继续有效。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后,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和土地确权政策要求,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按时实现“到 2020年底,完成全国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颁证率 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的工作目标。

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 11月底前)。省厅统筹部署推进全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做好资料准备、工程招标、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 12月至 2020年 11月)。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根据权籍调查成果进行确权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三)成果汇交及验收阶段。(2020年 11月至 2020年 12月底)。各市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成果汇交,省厅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一验收。

你家农村有房吗?有的话那小编要恭喜你啦!顺便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亲戚朋友们吧!

(来源:大众网淄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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