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项利民好消息来了!
小编从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获悉,
全市将开展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
由政府出资投灾害民生险,
惠及全市1030万人口!
涵盖的范围包括常见的自然灾害,
溺水、煤气中毒、火灾等
家庭常见的意外事故也包含在内,
每人人身救助金最高可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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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全部由政府负担 百姓无需拿一分钱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青岛遭受了旱灾、风雹、台风、洪涝、低温冷冻等多种自然灾害,受灾人口456.04万人次,倒塌房屋1050间,损坏房屋16377间,直接经济损失达38.33亿元。各类自然灾害及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意外事故造成人民群众人身伤害和家庭房屋财产损失,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小编从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全市将开展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由政府出资投保,对受灾群众人身及财产进行赔付,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该政策将惠及全市1030万人口。
据了解,保险将实现全民普惠,全市覆盖。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惠及全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实现全民救助,共享普惠。
同时保险由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府是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投保主体,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总协调相关事宜。
保险机构按照市场机制设计保险合同,明确投保、理赔等程序。
溺水等意外事故都在保障范围内
此次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
基本保障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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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
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
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
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及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基本保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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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费以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
基本保费由市、区政府两级按5:5比例负担,由各区市统一缴纳。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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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设区的市统算,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可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
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
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
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
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
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元/人/月。
据了解,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青岛市实际,逐步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以3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动态调整。
以2020年作为新老政策过渡期,对于居民家庭民生综合保险仍在保期内的,通过补充保险条款等形式完善害民生综合保险需保项目,到期后应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为主、相关民生保险保障为辅的保险体系。
目前,
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由政府买单,
覆盖全民,
人身救助金最高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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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