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6日讯(记者 丁淑华)私占车位、楼梯上堆放私人物品……奇葩邻居你见过哪些?日前,青青岛网友发帖称,自家邻居做微商,将货物长期堆在公共区域,消防连廊也不放过。小区物业回复,已和业主协商,货物无处存放时,业主可将货物暂时存放在物业办公室。
网友:货物占用消防连廊存在安全隐患
青青岛网友@手机用户11487315发帖反映,海信东山郡东区某业主做微商售卖纸尿裤,货物长时间占用公共区域,还利用消防连廊存货。因为货物是流动的,存放时间在半小时到一天不等,物业无法维护业主权益。
另外微商经常收发快递,用客梯运货每天30次以上,影响整改单元用梯,其他业主多次上门协商均无效果。网友提出疑问,微商这种经营模式是否有相关经营许可;业主在公共区域消防通道存放易燃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呢?
物业:协调民警上门沟通,业主保证不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
青青岛小编第一时间联系东山郡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已经协调民警到该业主家进行沟通,业主答应有货物无处放置时临时放在物业办公室,不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不擅自占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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