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多措并举,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财社〔2020〕1号文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通知》提出,落实患者救治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省、市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表示,将严格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切实做好防治经费保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记者 耿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