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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交通秩序…青岛这些领域管理服务提升方案公布

2020-04-28 16:13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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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交通秩序、公共交通……这些领域今年管理服务提升方案公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在4月28日下午举行的2020年10个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养犬、交通秩序、公共交通等领域的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公布。

养犬管理服务提升行动的行动目标是:建立不文明养犬行为查处曝光制度、查处违规养犬扰民快速响应机制、流浪犬只收留处置机制,努力实现同类问题投诉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落实养犬管理宣传周、巡查工作进社区、重点部位不间断巡查等措施,全面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6月底前,各项工作要取得初步成效,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交通秩序管理服务提升行动的行动目标是: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信号配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大对大货车、快递外卖车辆违法行为、以及违章停车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僵尸车”全面清理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学校周边拥堵,以及学校、居民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在客流量较大的公交始发站设置排队护栏。协调落实公交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出租车、网约车管理。建立完善相配套的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交通秩序管理服务工作的不断提升。

公共交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将结合“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以及2020年10个民生领域管理服务提升行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公共交通出行热点难点问题,更好的满足市民美好出行需要,进一步提高市民出行幸福感和满意度。

查处养犬扰民、不文明养犬等行为

在养犬管理服务提升行动中,青岛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依法查处养犬扰民行为。公安机关负责对在居民区内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行为的查处,查处居民饲养烈性犬行为,查处驱使犬只伤害他人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占用小区楼道等公共区域养犬行为的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犬行为。

(二)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督促养犬人依法为犬只办理登记,查处居民养犬超过每户限养数量或者单位违反规定饲养护卫犬行为,查处携犬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携犬进入海水浴场、体育场馆等禁止携犬进入区域的行为,查处居民小区、农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场所携犬未佩戴犬牌、未为犬只束牵引带或者未即时清除犬粪行为,查处自行掩埋或丢弃犬只尸体行为。畜牧部门负责查处养犬人未为犬只接种狂犬疫苗行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协助管理部门开展宣传工作义务,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文明养犬的行为规范的义务,组织就本区域内养犬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管理规约,并监督实施。

(三)做好犬只收留所收留处置工作。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立犬只收留所,收留流浪、送交的犬只以及被没收、扣押的犬只。公安机关负责青岛市犬只收留所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外包服务企业做好移交的流浪犬、被没收、扣押的犬只接收工作和收留所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捕捉流浪犬并送交犬只收留所。畜牧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收留所犬只的免疫、防疫工作。

着力交通信号控制优化,实施常态化的信号优化调整

1、结合情报信息,实施常态化信号优化调整。以交通流数据、交通舆情信息为向导,根据实际交通需求,实施常态化的信号优化调整工作制度:一是提高单点自适应控制应用范围,在保证主干道协调效果的基础上,在非高峰时段、非协调路段,进一步增加单点感应式自适应信号控制的应用数量,减少各方向车辆和行人的红灯等待时间。二是对主次干路信号进行持续再优化。高峰时段保障主次干路协调方向“最大绿波带宽”,平峰时段保证双向车流通行顺畅。

2、完善节假日、旅游高峰等特殊时段信号管控策略。以节假日、旅游高峰、寒暑假以及重要活动日期间的历史数据为基础,结合交通需求预测,提前分析研判交通流量分布、交通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信号控制方案,通过对重点区域流量变化的精确感知,实现信号控制系统自动选取信号预案执行并根据车流量的变化及时应对调整。

精细化设计实施交通组织方案

在交通组织优化方面,青岛将精细化实施交通组织。以“空间上寸土不让、时间上分秒必争”为主要思路,结合道路新改扩建、市办区办实事等工作,精细化设计实施交通组织方案。

一是对于不实施道路改造的路口,根据交通拥堵状况和交通流实际,视情设置直右共用、可变导向、借道左转、位移左转、提前掉头等车道,采取左转待转、潮汐车道、交替通行等交通控制方式,提高空间利用率。二是结合道路新改扩建工程,推进交通微循环(单向交通)、路口路段精细化交通组织的落实实施。三是对于景区、商圈、医院等交通压力大的区域,综合采取道路微改、设施完善、交通管控等措施,提高道路承载能力,避免交通流过于集中。

适度提高公共设施、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泊位供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研究适度提高公共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

一是开展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研究,修订停车配建标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土地利用性质和开发强度、公交可达性及道路网容量等因素,实施不同的配建标准,适度提高学校、医院、广场等公共设施、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泊位供给。

二是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做好规划控制,预留建设条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实际,对全市公共停车场、旅游停车场进行深入研究,做好规划控制预留,构建分圈层、差异化、与道路疏解相匹配的停车格局。

下大力气,解决重点医院周边交通缓堵

在优化院内外交通流组织,提高通行效率方面,一是合理分离进出医院车流,实现车辆分区管理。分离进院车辆、出院车辆、救护车辆以及出租车、接送客车辆等流线,形成单向循环体系,减少车流冲突,降低干扰,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二是通过道路改造、路口渠化、优化信号配时、限时单行、开辟出租车限时等候泊位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医院周边道路通行能力。三是组织完善各个医院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交通诱导等相关设施,明确入院排队车辆等候区域范围,实现各医院入院车辆的远端诱导,维护医院进出口处的交通秩序。

加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现场警力部署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加强医院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增加警力投入,常态化对医院周边违法停车进行治理,加大交通疏导指挥力度。同时,利用智能交通非现场执法系统对周边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同步发送移车短信提醒,通知车辆及时驶离。

开展拼装车、改装车整治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机动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机动车出厂上路。

公安交管部门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与《公告》车型不一致的,不予注册登记。一是对全市范围内的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二是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管,督促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落实检验项目和标准。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在车辆审验或路面执法过程中,对于查处的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依法处置。对拼装的机动车应当予以收缴,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强制报废。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进行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将车辆非法改装、拼装源头企业、销售企业及车辆所属企业信息,抄告政府相关部门,由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别依法进行处理。

达到报废标准,“僵尸车”统一回收

在全市道路、居民楼院等公共区域,对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的车辆进行清理。达到报废标准的,统一进行报废公示和回收。一是对辖区“僵尸车”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摸排城市道路、路外公共区域范围内的“僵尸车”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二是对僵尸车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明确车辆权属、使用情况及车辆状态等信息。三是区分情况,依法处理。对道路上的“僵尸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停放在道路以外,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管部门在街道办等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实施拖移。

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民主管理,年内组建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

为提高青岛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本着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原则,完善公众参与、社会评价、行业监督和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民主管理,拟组建青岛市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目前,已起草完成组建方案,明确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委员招募、组建计划等有关事宜。

乘客委员实行聘任制,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公开招募,拟选聘30名,每届任期3年。青岛市常住居民,22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热心公益事业,身心健康,经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愿利用业余时间义务参加乘客委员会工作和活动的市民均可报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通规划或管理专业人士、社区管理工作者优先考虑。计划9月底前完成招募,年内青岛市第一届城市公共交通乘客委员会正式运行。

进一步强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

2019年,青岛巡游出租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加快。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及乘客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运输市场环境,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城市交通运输服务,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2020年计划从以下5个方面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组织出租企业、驾驶员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自我防护,维护乘客身体健康,杜绝疫情感染事件发生。倡导企业优惠减免驾驶员负担费用,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出台行业发展扶持政策,保障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推动法规出台和管理标准实施。已完成《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稿,正在配合市司法部门按程序报市人大审议,推动尽快出台。发布实施《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规范网约车市场准入。制定巡游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企业、车辆、驾驶员实施考核,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继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出租行业服务品质提升行动,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车容车貌自检、文明宣传,持之以恒地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稳定、规范、优质发展。积极回应各界意见建议,开展政策解释宣贯工作,认真办理政务热线、政府信箱等来件,畅通交流沟通渠道。

四是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巡游出租车监管平台开发建设工作,搭建新的全方位视频监控指挥系统,结合新技术应用扩展丰富系统监管、服务等功能。发布新的车载专用设备标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启动车载智能终端采购安装工作,更换最新型车载智能终端,具备人脸识别、行为智能分析等功能,进一步强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五是持续保持执法力度不减。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行业监管,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监管行动,对违法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约谈、检查等,持续推动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加强路面动态和重点交通枢纽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公示曝光处罚结果,形成执法震慑。

唐山路等6处公交场站正在加快推进

公交场站是公交线路运营的重要载体和充电设施安装的重要依托,其存在的问题既制约了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也制约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为加快市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市民出行难和公交停车难问题,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具备建设条件的公交场站前期工作,推动公交基础设施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并同步实施。目前,正在推进唐山路、同安路、世博园公交换乘枢纽,以及十梅庵、青大一路、麦岛路公交停车场共6处公交场站建设,建成后可缓解部分热点区域市民出行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有关区市及市直部门共同努力,加快公交场站用地落实,加大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投入,采取市财力投资、片区开发配建、地块综合开发等多种模式进行推进,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同步优化线网布局,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记者 周建亮 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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