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谈现场。(图片来源:青岛政务网)
青岛新闻网6月5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下午,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葛福宏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网谈,就“强化消防监督、火灾扑救、火灾预防”有关工作与网友进行交流。森林防火、消防队员招录、消防装备等成为网友关心的话题。
青岛消防装备问题
针对网友咨询的“青岛消防装备的数量”的问题,葛福宏表示,现在青岛市有2辆k-32消防直升机,3艘消防船,各类执勤消防车373辆,其中举高喷射消防车72辆,云梯消防车25辆,登高平台消防车8辆。
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针对网友提出的“青岛市每年的森林防火期是什么时间”的问题,葛福宏表示,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的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归属
有网友咨询:现在森林防灭火工作属于哪个部门?葛福宏答复: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市园林和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市应急局负责森林火灾预案编修、演练,统筹协调各单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
森林专业消防队员招录条件
有网友咨询“森林专业消防队员招录条件”的问题,葛福宏回复称:现在青岛市市本级第二批招录报名已结束,将于近期开展第三批森林专业消防队员招录报名,可以关注“青岛应急”和“青岛消防”微信公众号,届时将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条件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五)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期限
针对网友提出的“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期限”问题,葛福宏表示,干粉灭火器出厂内5年为有效期,过了5年可以维修,2年维修一次,十年就必须报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