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青岛工匠”申报命名工作启动
将选树40名“青岛工匠”、10名“青岛大工匠”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 6月19日从青岛市总工会了解到,第二届“青岛工匠”申报命名工作正式启动。全市今年将选树命名“青岛工匠”40名,并从去年评选的首届“青岛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青岛大工匠”10名,同时提名100名“青岛工匠”后备人选。
申报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面向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职工,重点面向班组长、科室副职(含)以下的一线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已获得市级以上工匠称号的不再参加推荐,医务界专家学者、教育界专家学者等(职业院校除外)不参加命名。
“青岛工匠”候选人所在单位必须建立工会组织,依法缴纳工会经费;候选人应是青岛市常住人口或在青岛工作满1年以上,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得到职工群众公认,目前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等工作,同时要践行工匠精神、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同时为企业在实现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提高效率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重要成果,并能在群众性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符合“青岛工匠”候选人条件并已经获得首届“青岛工匠”称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推荐申报“青岛大工匠”。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
5、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的;获得“振超大奖”的。
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资格审核、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命名通报六个环节后,青岛市总工会将发文进行命名通报,并颁发奖牌、证书。对“青岛工匠”、“青岛大工匠”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税前)、一次性奖励5万元(税前)。对符合条件的“青岛工匠”授予“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已经授予的不再重复授予;对符合条件的“青岛大工匠”优先推荐申报“齐鲁工匠”以及更高层次先模人物的候选;“青岛工匠”后备人选,优先推荐申报下届“青岛工匠”。同时,“青岛工匠”和“青岛大工匠”可优先参加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考察和疗休养等活动。
网上申报地址为“青岛工匠”申报平台(账号、密码同劳模数据平台)。材料纸质版需于7月3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并将推荐人选材料电子材料整理汇总后发送至邮箱qdsldjs@163.com。
(记者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