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
召开发布会,
邀请山东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
介绍我省禁毒人民战争有关情况。
记者在会上获悉,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
我省滥用“笑气”现象不断增多。
李东明介绍,我省已发现的吸食“笑气”人员中,18至35岁的青少年258人,占95.79%。随着打击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吸食地点由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逐渐转至出租屋、私家车等更加隐蔽的场所。
鲜为人知的“笑气”
医用麻醉品、毒品替代品
“笑气”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无色有甜味气体,广泛应用于医疗、食品加工、化工等领域,作为镇痛剂、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汽车火箭等助燃剂使用。
人体吸入“笑气”后,会立刻产生很强的分离麻醉症状,有精神快感并发笑,长期大量吸入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重度成瘾的人员会产生幻觉,表现狂躁并有暴力攻击性行为。
“笑气”会消耗人体内的维生素B12,抑制红细胞生成。连续三四天吸入“笑气”,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吸入纯“笑气”,会出现缺氧,严重的会引起窒息、昏迷,甚至死亡;长期吸入“笑气”,会出现麻痹、耳鸣、失衡、衰弱、反射减弱等,还可能出现幻觉、失忆等精神症状。
山东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李东明介绍,目前,国内外尚没有治疗“笑气”成瘾或损害的特效药,临床只能采取对症处理,但完全康复的可能性不大。
早在2017年6月30日,留美女生“林娜”在一封名为《最终我坐着轮椅被推出了首都国际机场》的公开信中爆料——自己在美国过量吸食“笑气”,结果下半身重度肌无力,几近瘫痪,这几乎是不少人第一次听说“笑气”。
去年,沈阳沈阳积水潭医院收治的一年轻小伙因吸食“笑气”致四肢僵硬。
几天前,杭州警方一场“笑气”专项整治行动,让一位24岁的无知少女引发关注——“这名女大学生吸‘笑气’成瘾,为了负担自己每天吸‘笑气’的开支,她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在被民警查获时,居然还嬉皮笑脸向民警撒娇,要民警给她留几瓶。”
“吸食‘笑气’人群少则3、5人,多则10余人,呈现群体聚集化。”李东明表示,由于“笑气”价格低廉,加之青少年防范意识不足,导致“笑气”在青少年群体中快速传播,造成严重危害。近年来,我省也出现了青少年过量吸食“笑气”后瘫痪、死亡案例。
吸食笑气人员数量每年翻倍上涨
全省16市已被笑气“笼罩”
今年3月,山东省禁毒办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笑气”治理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破获“笑气”案件111起,行政处罚305人,刑事处罚28人,查获吸食人员189人,缴获“笑气”3000余升,打掉非法灌装窝点3处。
据了解,2017年山东全省破获非法经营“笑气”案件3起、2018年破获5起、2019年破获20起,今年以来已经破获51起;2017年全省查获吸食“笑气”人员8人、2018年查获14人、2019年查获54人,今年以来已经查获239人,全省16市均发现吸食滥用“笑气”现象。
从吸食到贩卖
一条利益链正在铺开
今年四月初,齐河禁毒大队民警接到举报——“城区一幼胡同有一家纹身店,深夜时分,常进来些纹龙画凤的小青年,锁上房门,关掉电灯,凌晨二三点才散场,行迹诡异。”通过暗中观察,民警发现,这些人中不乏有违法记录者,其中一名叫李乙(化名)的男子,20岁,刘桥镇人,多次参与打架斗殴,身背7条案件记录。
吸食“笑气”的气罐
民警发现,这群人进入房间后,会关掉电灯,不仅能避人耳目,还能营造“服气”时的氛围,产生更多的幻觉和灵感。“他们常拉来一个高大、细长的气罐,抬进屋内。”通过气罐阀门,将笑气体充入气球内,每人抱着一个,对着口鼻,缓释气球内的气体,从而吸入体内,产生幻觉。
很快,民警掌握了充分证据,并迅速收网。据民警介绍,46名违法人员中,目前已有40人到案,这些人中,年龄最大者23岁,年龄最小者15岁。
经查,违法行为人孙甲(化名)曾在济南服用过“笑气”,“感觉挺好”,而齐河却没有吸食“笑气”的市场。他算了一笔帐,每罐笑气1100元,可充500个气球,每个气球按3元计算,每罐可赢利400元。孙甲(化名)心想,这种“新鲜玩意儿”,必能吸引那些爱寻求刺激、爱冒险的小青年目光,每天销售几罐不成问题。
吸食“笑气”的气球
在利欲驱使下,孙甲(化名)等人决定在齐河尝试“吃螃蟹”。2019年10月份,孙甲(化名)等人从济南非法购进了两罐“笑气”,齐河县第一家“笑笑堂”在三鼎阳光城的一栋居民楼内悄然开张。而后,为扩大“生意”,他们在大清河公园路边的车上、齐贸大街壹号房地产中介、一幼胡同等地增设站点,吸引更多青年男女在“笑气”中寻找刺激。
“笑里藏毒”
吸食者或扰乱社会治安
今年五月,青岛的卢某和朋友翟某因一句玩笑话互相殴打,导致卢某右胳膊脱臼,面部多处受伤。卢某到医院治疗,并按照程序进行伤情鉴定。让办案民警觉得蹊跷的是,当天下午,卢某和翟某就要求尽快调解处理,并称自己已经私下达成协议。卢某伤情结果未定,为何要急于私下处理?在询问中卢某一句“他可能吸上头了”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经过反复追问,民警发现卢某和翟某竟然是吸食笑气时发生冲突打架的。经审查,涉及吸食笑气的人员达十几人,参与者还有三名未成年人。其中卢某、翟某和他们的朋友杨某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笑气。
据卢某等人供述,经翟某提议,他们3人合伙出资从青岛市区非法购进笑气,并租了一处公寓,除了自己吸食外,还通过微信发布信息联系客户,以200元50个气球的价格卖给客户吸食,先后有10余人参与。在吸食笑气的过程,卢某一句骂人的玩笑话惹恼了翟某,翟某上前殴打卢某致其受伤。
对于卢某和翟某打架一案,卢某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根据双方要求民警进行了调解处理,由翟某赔偿卢某医药费1000元。目前,卢某、翟某、杨某三人因涉嫌买卖危险物质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
山东娱乐场所非法销售、储存笑气
最严可吊销经营许可证
下一步,山东将加大对“笑气”上游生产、分装和下游销售、吸食各环节整治力度,全面挤压“笑气”滥用空间。鉴于其严重危害性,公安、应急管理、文化、网信等部门将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笑气”行为。
例如,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笑气”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7、78、80条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网上违规发布销售“笑气”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据《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第14条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违规邮寄、快递“笑气”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规定予以处罚。对非法销售、储存“笑气”的娱乐场所及其经营者,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对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对吸食“笑气”的,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将针对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和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广泛宣传吸食“笑气”危害,提高青少年自我防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笑气”的舆论氛围。
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一旦发现身边有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吸食“笑气”行为的,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