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潍坊某码头有限公司拖欠其建设工程款6000余万元,起诉至青岛海事法院。
承办法官王爱玲于第一时间组织开庭,并耐心细致进行大量协调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为尽快履行和解协议并节省执行费用,双方共同申请扣划被告账户中已冻结的部分款项至法院账户,保全团队秦德波与武宏滨急当事人之所急,连夜赶到潍坊,扣划款项至法院账户,并及时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承办法官立即办理了过付款手续,使原告能够在春节前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起到了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这是青岛海事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