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6日讯(记者 朱颖)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是我国河湖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举措。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公布青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周年“成绩单”。自2017年4月开始,我市率先在省内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五年来,青岛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全市河湖管理从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到重拳治乱、改善面貌,再到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实现了三级跃升,全市河湖面貌实现了美丽蜕变。
目前,青岛河湖长制已全面建立起了市、区(市)、镇(街)、村(社区)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全市共设四级河湖长4482人,完成83条(段)河道综合治理,全市目前创建了17条(段)省级美丽示范河湖,以河湖水系为主要骨干网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近年来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河湖基础管理不断夯实
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河湖长和河管员累计共巡河(湖)679612次,发现、解决河湖问题3157处,为河湖管护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年来,全市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440条河道,499座湖(库),全面完成各项管理保护基础性工作,为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和监督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完成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根据“应划尽划”原则,全市顺利完成所有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共埋设界桩52447个,设公告牌4091个。将管理范围矢量数据录入河长制信息平台,与国土规划等部门信息共享,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提供了基础依据。
编制完成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14条市级河道和98条区(市)级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发布了政府公告,明确了河道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区,纳入了国土空间规划,有效推进河道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
实施了“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完成了全市河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2022-2024年)修编,排查、梳理每条(座)河湖存在的“问题清单”,对应制定“任务清单”,将整治措施逐项细化分解到年度、季度,持续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措施落地。
河湖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五年来,全市共排查整治河湖“四乱”等问题10620处,共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53.9万平方米,清除大棚1310个,清理阻水林木4000亩,清除垃圾5.95万吨,清理养殖区面积42万平方米,一些多年积存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得到了彻底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全市累计投资24.03亿元,实施洋河、巨洋河、洪江河、祥茂河等重要边界河道治理工程、水库除险加固、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河道整体面貌;对重点流域综合运用生态补水、河道清淤、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措施,抓好重点水体水质达标保障,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水质94个监测断面达标率92.4%,全市18处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广水肥一体化应用,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实施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四期扩建等项目建设,全市2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达244.6万吨/天。整合7.24亿元资金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我市14处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100%,达标完成治理示范城市创建,有力保障了河湖治理进度和效果。
积极实施河湖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年度管理控制目标、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我市8个河湖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顺利通过核查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2021年大沽河南村考核断面水量圆满完成475万立方米年度生态水量控制目标,2021年全市河道生态补水1.7亿立方米。组织开展了墨水河、白沙河、洋河、桃源河等河道湿地建设与修复,提高河道湿地功能,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全市湿地总面积13.61万公顷,保护面积提高到9.9万公顷,湿地保护率70%以上。
先后实施白沙河上游、豆金河、流浩河、军武河等河道生态治理修复工程。2019年以来,共组织完成25项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2平方公里,持续提高水生态修复水平。
河湖监管方式实现新拓展
不断创新河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新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河湖长+党建”“河湖长+警长”等多种模式的探索和推广实施。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组织各区(市)采取聘任河管员和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市共配备河湖管理员2004人,加强日常巡查及保洁,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把河湖日常管护措施落实在平时,久久为功,解决河湖管护责任“最后一公里”问题。
坚持开门搞管理,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监管,不断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身边美丽河湖建设管理,目前,全市共组织“民间(义务)河长”1061人、志愿者队伍1376人,参与河湖社会化管理保护。
2021年设立了河湖长制社会监督有奖举报制度,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听群众投诉举报,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对群众举报事项,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及时办理、反馈群众举报投诉问题,通过社会监督倒逼河湖突出问题高效解决。
美丽示范河湖创建成果显著
注重发挥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把群众身边的河湖打造成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幸福河湖,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2020年以来,我市连续两年争取中央和省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奖补资金1709万元,组织各区市因地制宜,创建了大沽河、白沙河、莲阴河、苑庄河等17条(段)省级美丽示范河湖。我市1名镇级河长获得全国优秀河长称号,1名河长办工作人员获全国“优秀工作者”称号、1名河管员获得全国“巾帼河湖卫士”称号,另外还有2名同志分别获得省级“最美河湖长”“全省优秀企业河长”称号,为各级河湖长和河管员树立了榜样,起到了典型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