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观海新闻从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获悉,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内容如下: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
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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