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业务正式“开闸”。11月25日下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落地。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标志着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到新阶段。据银保监会介绍,自去年以来已经陆续推出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特定养老储蓄等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养老金融发展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个人养老金属于养老第三支柱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第二支柱职业养老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来看,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虽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总体保障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比较有限,且财政投入在持续增加;第二支柱企(职)业年金覆盖面仍然较窄,资金积累规模有限,只能满足小部分群体的养老需求。
因此,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为支撑的第三支柱被寄予厚望。不过长期以来三支柱发展并不平衡,第三支柱发展规范程度较低,尤其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尚不完善。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呼声逐渐高涨,个人养老为补充的“第三支柱”在今年迎来重磅新政。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
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
近期,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实施办法及细则密集落地: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11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公布了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包括23家银行及11家理财公司。同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和《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随后,11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华夏基金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在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落地,名单覆盖区域之广、推进速度之快高于预期。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覆盖超3.7亿人口,既包括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特大城市,也包括沈阳、合肥这样的大型城市,东营、庆阳这样的小城市,既包括2018年已试点的福建省、上海市,也包括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大部分为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居民收入整体水平较高,纳税人口占比更高,对养老相关产品的接纳度和熟悉度更高,充分体现了个人养老金制度高起点、广覆盖、重平衡、循序渐进的特点。
年缴纳上限12000元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个人养老金产品在哪买、怎么选?近期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均予以了明确。
据了解,居民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可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将公布产品名单。
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据了解,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记者注意到,近期入围金融机构早已开启“客源争夺战”,积极布局个人养老金账户业务,上线预约开户业务,例如工商银行在小程序中推出“预开户”功能。11月25日下午,中信银行表示客户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户办理相关业务;记者收到了兴业银行客户经理信息,对方表示“请及时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可有红包领取”。
业内人士表示,相关细则的落地及首批试点银行的公布,不仅能发挥商业银行的机构网点、客户资源等优势,也有助于选择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平稳起步、健康发展。
中国特色个人养老金制度体系初步构建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亿人,随着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陆续出台,中国特色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在近日举办的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公开表示。
在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主任陈映东看来,当前中国居民存款已经超过110万亿元,社会财富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潜力巨大,为第三支柱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随着人民群众养老意识的增强,社会养老金融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抓住政策机遇,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用实打实的业绩为人民群众提供长期、稳健的回报。从国内外养老金融发展历程来看,个人养老金市场从起步到壮大还需要较长时间,金融机构要久久为功,平衡好短期与长期、风险与收益、效益与成本的关系,抓好经营管理,切实防范风险,金融监管部门也将密切关注政策的实施效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适时研究完善监管规定。”他表示。
对于普通投资者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建议,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认为,普通投资者要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个人养老金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保障类,主要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二是储蓄类,主要是养老储蓄等,重在保值;三是投资类,包括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未达退休年龄的年轻群体抗风险能力较强,可以考虑以投资类的产品为主,获取长期合理回报;而临近或者已经退休的群体,建议考虑以稳健增值类或者储蓄类产品为主,保障养老资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