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7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评估,予以取消合肥路(合肥路劲松一路路口以东)北侧8个收费泊位、取消合肥路(合肥路劲松三路路口以西)北侧8个收费泊位、取消陵县路(上海路-馆陶路段)道路西侧36个免费停车泊位。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将对不按规定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