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30日讯 今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北大队评估,予以调整以下几处道路停车泊位:
1、取消丹山路(海滨超市门口以东至广饶路),道路南侧4个免费停车泊位。
2、取消同安二路65中学东北门,学校门口两侧各3个免费停车泊位。
3、取消镇海路(敦化路至龙城路)段,道路东侧免费停车泊位。
4、取消振兴路(台东七路至台东八路),道路西侧B012-017号至B012-024号8个收费停车泊位,道路东侧B012-026和B012-30号2个收费停车泊位。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将对不按规定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