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9日讯(记者 张晓楠)今天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强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的相关情况。明确高分贝机动车禁行区域,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城市道路,全天二十四小时禁止噪声超过85分贝的7座及以下汽车、摩托车通行。
“飙车炸街”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专项行动,坚持露头就打、持续高压,依法治理、源头遏制,严查噪声扰民、非法改装、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共出动警力2.8万人次,查处非法改装“炸街车”2377辆,其中非法改装车汽车1488辆、摩托车889辆。行政拘留10人,其中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车辆行政拘留4人,实施轰踩油门、烧胎疾驶等寻衅滋事行为行政拘留6人。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查处违法实施改装企业12家。实现了“一升一降一基本杜绝”整治目标,即查处“炸街车”同比提升708%,群众举报投诉“炸街扰民”同比下降32%,主城区团伙性“飙车炸街”基本杜绝。
据悉,“飙车炸街”涉嫌非法改装、机动车噪音污染、危害公共安全等多项违法行为,涉及公安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市公安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噪声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我市《关于加强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经法定程序审批,于今年8月1日向社会发布,9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告》共涉及6项内容:
一是明确机动车改装规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改动燃油管路、排气管和消音装置,或从事其他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活动。
二是明确驾驶操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不得以瞬间提速、轰踩油门、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三是明确高分贝机动车禁行区域。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城市道路,全天二十四小时禁止噪声超过85分贝的7座及以下汽车、摩托车通行。
四是明确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负责设置禁行标志,对在禁行道路通行或驾驶擅自改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交通运输部门对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维修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驾驶机动车制造噪声、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明确通告期限。通告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后,依据评估情况确定通告延期、修改或者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