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市南公安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2024-06-09 15:30 来源:青岛晚报
分享到:

为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犯罪,市南公安持续加大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净化网络环境。

近日,某高校学生陈某在社交平台发布一条关于“高考代考”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市南分局对陈某散布谣言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网络谣言处罚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行承担起责任,发布信息前应当核实真实性,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来源丨市南公安、网警大队、八大关派出所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