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新闻网6月13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史会玉)《固废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为进一步明确有害垃圾分拣、分类工作的落实,青岛市将每月5日定为有害垃圾的集中投放日。6月9日,在城阳区住建局的指导下,城阳垃圾分类宣讲团来到东田社区开展有害垃圾宣传活动。

适逢社区举办端午节包粽子文明实践活动,社区居民都集中在社区广场,大家在现场认真听取了垃圾分类指导员的讲解了有害垃圾的定义以及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有害垃圾种类,并通过口诀法教给居民如何辨别有害垃圾及进行对应分类。比如,一个手持小风扇,报废后该如何分类呢?首先区分是否需要充电或者放电池使用,风扇里的蓄电池属于有害垃圾,塑料外壳又属于可回收物,所以报废后需要取出电池,把他们分别投放到红色和蓝色垃圾桶里。社区居民纷纷表示,愿意将学到的知识宣讲给家人和朋友,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他人。守护蓝色星球,我们在行动。分类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垃圾要分类,资源要利用,大家一起行动,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