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设立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形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用“金融活水”浇灌“科技之树”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0日讯如果把科技创新生态比喻成一片热带雨林,那科技企业就是其中的参天大树,科技财政金融支持就是树木成长的阳光雨露。用“金融活水”浇灌“科技之树”,青岛谋划着更加体系化的举措。
日前,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金融监管局和青岛证监局研究制定《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并对外发布。
高质量科技金融供给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动力。关于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天传表示:“要坚持多元化投入,综合运用股权、贷款、担保、保险等多种手段,推动资源市场化配置,助力以企业为核心的各类创新主体借力金融实现创新发展。”
进一步加强科技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政策措施》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支持相结合、科技保险保障为补充、科技金融生态为支撑的多层次、专业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护航”。
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金融赋能企业“殊途同归”
对于以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创新主体来说,前端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推广,从创新链走向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的举措放在核心位置,让企业借金融之力实现快速发展的时候能够“条条大路通罗马”。
加强直接融资支持,《政策措施》围绕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支持科技创业持股孵化、强化创投风投投资力度、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多种渠道发债融资等方面,给出了不少“真金白银”的支持举措。
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向科技型企业集聚;设立市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专项资金,聚焦关键技术攻关、产业化示范等重点领域,以股权投资形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为重大科技项目落地转化提供保障,投资金额不设上限。
壮大科技创业孵化股权投资资金,采取“股权投资+无偿补助”方式,支持孵化器、概念验证平台等载体持股孵化,为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和产业化护航。
支持创投风投机构聚焦新领域新赛道,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每家创投风投机构每年累计最高奖励1000万元。
以最高1000万元补贴的力度,鼓励科技型企业尤其是高企通过上市募集发展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扩大间接融资规模,《政策措施》则着重从增强科技信贷供给、强化科技担保支持、优化“投(保)贷”联动模式等方面发力。
不同企业有不同的信贷需求,《政策措施》多措并举鼓励银行等机构针对不同科技企业的特色,“定制”金融服务。例如,鼓励银行机构建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额度。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低成本信贷投放力度;再如,优化科技信贷“白名单”制度,打造“青科贷”系列科技信贷产品,对研发活跃型企业给予贴息等重点支持。
科技担保是为企业增信的重要环节。要打造“青科担”系列科技担保产品,鼓励市区两级政府和国有平台公司持续注资本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青岛融资担保集团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融资担保业务支持力度。
“投(保)贷”联动模式是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创新的有效抓手。《政策措施》鼓励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参与科技型企业信贷融资联动,通过投保贷、投贷、跟贷等多元组合融资模式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可获得贴息支持。
保险体系+机制保障,化解创新过程的“不确定性”
科技创新走向产业创新的途中面临着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而识别风险、规避风险是金融的“本能”。因此,科技创新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金融制度来化解。
《政策措施》提出的构建科技保险体系,就是要进一步解决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难题。一方面,要加强科技保险产品开发,降低科技创新风险。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都被“点名”。另一方面,要支持开展科技保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活跃型企业给予保险保障,这是为了让这类企业在研发创新活动中充分得到保险机构的保障,解决企业创新发展的后顾之忧;通过给予保险费用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主动购买各类保险产品。
整体来说,《政策措施》还要系统统筹,优化科技金融生态。
建机构,鼓励银行机构以新设、改造的方式,建设科技金融业务的科技特色支行;推动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设立科创融资担保专营或内设机构;建设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基地,提供融资、创业成长、信息资源等服务。
强服务,通过市区协同等方式,联动支持科技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企业资源统筹和信息对接等方面;瞄准重点产业集群、专业化产业园区、高新区“一区多园”等范围,常态化组织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系列活动,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搭平台,建设完善青岛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实施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服务“揭榜制”,组织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提供揭榜服务。推动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数据共享共用、自由交换,实现科技型企业的多维精准画像。
此外,《政策措施》还对支撑保障机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思路。在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方式方面,要强化市级科技计划资源统筹,坚持稳定支持与竞争择优相结合、事前与事后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灵活运用直接拨付、股权投资、贴息贴保等各种方式,构建多渠道、多元化支持机制;深化财政资金“拨改投”改革,探索“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等支持模式。
在健全评价和容错免责机制方面,要对承担实施“拨改投”具体任务的投资管理机构“容错容损”,根据其履职尽责情况,在保值增值和投资回报考核中予以统筹考虑;推动建立科技型企业投融资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科技金融业务不良容忍度。
对此,市财政局副局长李红表示,要持续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改革,持续推进财政资金“拨改投”,探索实施“拨投结合”“先投后股”支持模式,发挥投(保)贷联动机制、政府引导基金及硕果金等政策性基金优势,形成财金联动组合拳,集束发力。
《政策措施》多措并举,以高质量科技金融供给最大程度上化解从“科技强”走到“产业强”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推动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耿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