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1日讯(记者 徐斌 实习记者 韩如意)“就播了3天,非但没有工资,还要我赔1万块的违约金,接受不了!”
近日,刚刚大学毕业准备找工作的女大学生张欢(化名)拨打了青岛新闻网热线,分享了自己这几天的求职遭遇。
小张不久前通过Boss直聘找到了一家直播经纪公司,对方正好招聘主播,并开出了5000元无责任底薪的条件。这让本身就有舞蹈才艺在身的小张很心动。经过面试和简单的培训,小张顺利与公司签约。但直播公司的工作内容与小张的期望相差甚远,不仅直播时长被刻意拉长,直播内容也与之前承诺的不一样。
经过了3天的尝试,小张决定辞职,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公司告诉她离职可以,但必须赔偿公司1万元的违约金。小张说,走到这一步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当初入职签的根本就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一份合作协议,自己刚毕业涉世未深,被对方钻了空子。
小张:一直以为自己签的是劳动合同
小张告诉记者,在提出离职之前,她都认为自己当初签的是劳动合同而非合作协议。“违约金这块,合同里也没有体现具体是什么赔付标准,为什么就要赔1万块钱?”在小张看来,她并不觉得公司给了她什么扶持,也没觉得公司有什么损失,之前承诺的直播培训,只是有两位员工和她简单聊了聊,设备也没有损耗,怎么试播了3天,就要她赔1万块?
除此之外,小张表示入职之前,公司的管理层也曾口头承诺如果不适应可以随时离职,而当自己真要选择离职的时候,却要面临这突如其来的高额违约金,这对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简直是“天价”。
直播公司:小张自愿签署合作协议培养主播有成本
对此,记者联系到了小张入职的直播经纪公司。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小张是自愿签署的合作协议,这点没有疑义。
在谈到1万元的违约金金额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培养主播也是有成本的,会有扶植资源给到主播,像小张这种签订合约后突然提出离职的情况,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违约金的标准也是根据公司前期的花费计算出来的,至于具体标准不方便透露。
律师:签署合同要慎重可通过法律维权
针对此事件,记者咨询了山东博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胡明金。胡律师表示,既然小张已经签署合作协议,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同时胡律师也提醒广大毕业生,社会商业机构不同于大学校园,刚踏入社会的毕业生应当在签署合同前认真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合同给自己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自己不懂的内容要及时求助专业人员,要对自己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同时,社会商业机构在对待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上应当尽到必要的社会责任,秉承严谨、克制、理性的态度向应届毕业生表达就业前景及相关风险,避免盲目签约的情况轻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