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农历七月廿二)是民间传统的“财神节”,城阳公安结合夏季行动,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统筹部署警力,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防,及时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财神节期间,全区查处多起违规燃放行为,现对部分案例予以曝光警示。
地点:崇阳路某公司门口
8月25日8时许,王某在崇阳路某公司门口违规燃放烟花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王某被处以治安罚款行政处罚。
地点:火炬路某饭店门口
8月25日11时许,刘某某在火炬路某饭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刘某某被处以治安罚款行政处罚。
地点:泰城路某店铺门口
8月25日13时许,于某在泰城路某店铺门口,违规燃放烟花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某被处以治安罚款行政处罚。
地点:民城路某小区门口
8月25日20时许,高某在民城路某小区门口违规燃放烟花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高某被处以治安罚款行政处罚。
城阳公安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禁放区外市民燃放时也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造成消防隐患。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建美丽、文明、和谐、平安的大美城阳。(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林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