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
山东省教育厅公示了
山东省优秀教师拟表彰对象,
全省拟表彰540名,
青岛50人入选。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540名。青岛共50人入选,其中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入选41人,高校9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于9月2日至9月6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