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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于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8-09-20 22:40 作者:陈志伟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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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9月20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恶势力集团犯罪嫌疑人于某等4人从严从快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于某非法持有枪支,纠集戴某某、陈某、臧某某等人交叉结伙,借故生非、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并阻挠交警执行公务致1人轻微伤,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对4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系李沧区恶势力犯罪重点案件之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立案当日即对案件及时介入,熟悉案情,规范、引导取证,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案件提请逮捕当日即对4名嫌疑人全部做出批捕决定,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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