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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中秋索要加班费 雇主宁愿不旅游将其辞退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3-09-24 08:31:34 字号:TT

  今年的中秋节对于柳州市民邓女士一家来说,过得并不轻松——保姆为假期上班索要加班费,甚至提出带薪休假的要求。邓女士不得不推掉之前原定的外出旅行计划,重新雇一个保姆。那么,保姆应不应该享受带薪休假,假期加班能否拿3倍工资呢?记者进行了采访

  保姆加班要加薪

  由于家中有老人和保姆照看小孩,家住东环大道某小区的邓女士原本计划利用中秋假期加公休假的方式,和丈夫去香港旅行。不料,保姆临时提出让邓女士一家颇感惊讶的要求。“她要求我们给她加工资,甚至还要带薪休假两天!”9月21日,在三中路某家政中介机构,说起保姆的要求,邓女士很无奈。

  邓女士告诉记者,9月初,她在网上发布信息并找到了一个保姆,做家务、带小孩的工作,家人比较满意。根据协商,双方约定保姆一个月可休息4天,然而,临到中秋假期,保姆却表示如果中秋节当天上班,要有加班费。邓女士想想保姆也不容易,允诺对方中秋节当天上班给100元“过节费”。谁知,保姆又提出本月带薪多休2天假。邓对此不太满意,和家人商量之后就辞掉了对方,“我们推掉旅行计划,自己带了2天小孩,只能通过中介新雇一个保姆。”

  邓女士反映的保姆节日加薪、带薪休假的问题,不少市民也深有感触。市民唐女士告诉记者,为了让保姆能在中秋节安心上班,她提前将朋友送的一张200元商场购物卡给了对方;尽管如此,中秋节前一天,保姆还是提出加班费的要求。为了避免麻烦,唐答应对方当月工资加100元。“马上就到国庆假期,还要给保姆准备点礼物才行!”唐女士笑笑说。

  来自柳城县的朱女士在桂柳路一小区做保姆。说起中秋等国家法定假日,朱告诉记者,她做保姆7年,节日加班是常有的事,雇主并没有什么表示,顶多给盒月饼。雇主可能认为这就算是加班费,但朱感觉这(指月饼)跟一些单位发的过节福利一样,不应该算在加班费里面。

  朱表示,通过岗前培训,她知道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朱觉得,既然保姆在节假日付出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报酬。

  记者就此咨询柳州多家家政服务公司。柳石路某家政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家政服务公司一般只为雇主和保姆“牵线搭桥”,节假日休息、工资支付等细节问题他们则不负责处理。这名负责人还表示,一般情况下,经公司介绍的保姆每月都可以有4天休息时间,但公司不会就加班费、节假日休息等问题给出比较详细的说明。

  其他家政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保姆能不能享有带薪休假、能不能拿到3倍加班费,需要保姆与雇主协商。

  带薪休假需协商 享3倍工资看“关系”

  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律师粟光荣介绍,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只与受《劳动法》调整的人群有关。保姆是特殊的职业人群,他们的职业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雇主直接从家政服务公司雇佣保姆,这一群体的保姆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可以索取相应倍数工资和提出带薪休假的要求。

  另一种则是雇主自己雇佣保姆,保姆与雇主之间属于雇佣合同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在《劳动法》的调整人群范围内,因此还不能享有节假日3倍工资的待遇。但是,若雇主和保姆事先在雇佣协议中明确了节假日加薪的话,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雇主就应该按照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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