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几句争吵不料酿成恶果,导致对方气急送医,治疗后最终还是因病死亡。12月14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谢某因“骂死”邻居需要担责,最终被裁定赔偿原告6199.8元。
2016年4月28日,桐城市居民刘某准备担粪去菜地浇菜,临走时他将一桶大粪放置在门前的桃树下,由于刘家和邻居谢某家仅一墙之隔,因此谢某认为气味难闻,让刘某赶紧倒掉,不料谢某的要求遭到刘某拒绝。两人随即发生争吵,一度吵得不可开交。
刘某决定去找村干部评理,谢某也跟在后面,然而刚刚到达本组一村民家门口时,刘某突然坐倒在地,出现不适症状。当晚,刘某被送往桐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其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破入脑室系统同时伴有高血压。住院20多天后刘某出院,当年12月份又被转往医院治疗。因花了不少医药费,于是刘某将谢某告上法院,但不幸的是,该案件还在审理中时,今年3月份,刘某因病死亡。之后,刘某的法定继承人申请作为原告参与诉讼,同时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41898.9元。
法院认为,刘某和谢某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然而双方却为放置的粪桶一事发生争吵,刘某因精神受到刺激致病并死亡,其在事情的起因及事态的发展上存在过错,同时邻居谢某也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裁定双方在本起纠纷中的过错程度按6:4确定赔偿比例,判决谢某赔偿原告6199.8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法院认为这一诉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记者许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