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邕宁区百济乡的李女士有一个刚满5岁的女儿,名叫小樱(化名)。小樱正在当地的小学就读学前班。不过近半个月来,无论李女士怎么劝,小樱就是不肯回学校。而这背后,跟孩子在学校里遭遇一起伤害事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事发经过
邕宁区百济乡一个距离南宁市区五十多公里的偏远山村,李女士夫妻两人常年在广东打工,5岁的女儿小樱就托付给了妹妹来帮忙照顾,在当地一所小学读学前班。1月4日晚上,李女士突然接到了妹妹的紧急电话。
“她说‘二姐你女儿在学校被人家欺负了’,那晚她帮她洗澡,看到(下体)流血了,流血了像是有分泌物出来,那时候我小妹都怀疑是性侵了,她怀疑是性侵就问我女儿,我女儿就告诉她了,我女儿说是被同学用铅笔、还有用手抠的。”
得知女儿出了事,李女士赶紧通知家里先送孩子到医院检查治疗,第二天夫妻二人从广东赶了回来。经过医院诊断,小樱外阴存在挫裂伤和发炎的症状。
“第一天检查那晚我们没有在场,这个是我们回来带她去检查后,医生告诉我们就说是那个外阴炎,发炎了不能住院打针,先开药回来用药了,看治得好不好再去留院观察。”小樱母亲李女士。
医院开药回来治疗已有半个月,但小樱的炎症还没有完全消除,仍需继续治疗。面对记者,五岁的小樱一开始显得有些胆怯,大多时候都是躲在妈妈身后。在跟记者熟络后,小樱才慢慢跟记者说起了事情经过。
小樱(化名):“那天课间我在教室写作业,然后周某某脱我裤子,用笔戳下面然后用手勾一次,然后黄某某又用手勾两次,(是在走廊还是教室里面?)是在教室。”
小樱说,被欺负后她把事情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还严厉的批评了那两个孩子。事后李女找到学校并报了警。
学生家长态度
涉事的两个孩子的家长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其中一个孩子的爷爷承认了此事,并表示先让李女士带孩子去治疗,愿意赔偿医药费。另一个孩子的家长却没有表态。
1月19日中午放学时间,记者和李女士来到学校附近,正好遇到小樱所指认的其中一名男同学小海(化名)和他的妈妈。
家长:“就是说小孩子在学校里面闹,我们也不懂小孩子太多了,然后我们问他他就说没有,我们也不懂是真是假,我们也不懂。”
小海妈妈说,出事后是孩子的爸爸去派出所做的笔录,具体情况她不是很清楚,不确定孩子有没有参与此事。
小海母亲黄女士:“平时教就叫他们少闹点,不要打架什么的都有说过。”
校方初步调查
学校校长表示,事件发生后,他们也进行了调查。
“班主任调查的是,班里面一个小男孩拿水性笔去划了她下体那里,现在我们调查出来并不是那两个她提供的名字,所以小孩说的有时候也有偏差,假如责任分到我们学校,我们也是乐于解决承担。”事发学校李校长。
李校长表示,因为事发当时是下课时间,学校也有监管不到的责任。今后会加强对学生们的性别教育和日常课间的监管。
民警:不符合立案条件
当天中午,记者来到百济乡派出所了解得知,小樱在学校受到伤害一事,派出所已经受理,但因为涉及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不符合立案条件。具体的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涉及到的就那两个小男孩?)一两个吧,这个事情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只能是从民事这一块来追究,对方家属监护人,还有学校这一块责任,赔偿还在协商当中,协商得了我们会通知他们的,会联系他们家属的。”百济乡派出所民警。
办案民警表示,因为此事涉及到民事赔偿,如果派出所调解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建议家长走司法途径,到法院起诉。
而因为在学校受到这次伤害,小樱的身心留下了心理阴影,尽管爸爸妈妈多次安慰,但孩子已表示不愿意再到这所学校上学。李女士夫妻二人只能暂时放弃打工,在家陪着孩子,等治好病后,再想办法给小樱转学到其他学校。
孩子3至6岁应该建立性别意识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明建认为,孩子其实从2岁开始,就开始有性别意识,这个阶段的孩子,会慢慢注意到男女性别的差异,会好奇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到底有什么不同。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到不良风气以及网络信息的影响,小孩子也会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举动。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明建建议,在孩子3岁到6岁这个年龄段,家长应该帮助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建立性别差异的意识,家长可以通过介绍不同身体部位的名称,以及每个身体部位的功能,帮孩子更好地辨认身体部位。除此之外,家长应该逐渐帮助孩子建立隐私观念,增强孩子对性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明建:“那我们5、6岁的时候,就告诉孩子是自己的隐私部位,是(别人)不能触摸的。那7、8岁呢,你要告诉孩子,别人是不能够去看的,就是自己的隐私不稳,你不能看别人,也不能去触摸别人。
其实,说到性别意识教育,大家都有多少有点遮遮掩掩,想模糊过去。心理专家就说了,越是这样小孩子就越好奇,倒不如找到合适的机会,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让孩子在生活中自觉形成性别意识与隐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