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圆圆今年刚满3周岁,
平常爸爸在外忙于工作,
圆圆由妈妈和奶奶照看。
然而,
一次意外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平静……
奶奶转身几分钟
3岁孙女掉入窨井溺亡
今年1月一个周末,上海某小区,奶奶带着圆圆到楼下的花坛附近玩耍。没多久,奶奶想上厕所,见圆圆玩得正开心,心想离家很近,自己快去快回,便把圆圆独自留在原地玩耍。
万万没想到,就在奶奶离开的短短几分钟内,圆圆掉入了小区绿化带内的窨井,经抢救无效死亡。
3岁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这起意外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家属起诉
一审判物业担责20%
圆圆的父母认为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对小区内无盖窨井设置有效护栏警示或进行更换,致使圆圆掉落窨井池中溺水而亡。家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圆圆家长未尽到监护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物业公司对绿植中隐藏的窨井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依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定物业管理公司承担20%赔偿责任,共计赔偿27万余元。圆圆父母不服判决,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改判
物业承担60%责任
二审中,圆圆父母依然主张物业承担事故80%主要责任;物业则认为,窨井被绿植落叶长期覆盖,公司难以察觉,而圆圆家人将其放任独处才导致事故发生,监护人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该小区的安保、物业维修等服务,涉案窨井用于小区排污。作为管理方,物业未及时发现或消除窨井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圆圆跌入窨井溺水死亡。
同时,圆圆的监护人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本案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减轻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责任。
近日,一中院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及事故原因力大小,改判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赔付幼童父母各项损失合计81万余元。
防范儿童意外伤亡
经不起一点疏忽
网友认为物业的责任无可推卸:
但也强调家长的看护不能缺位:
归根结底,不管是管理方,还是监护人,任何一个环节出了疏漏,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与其悲剧发生后追究责任,消除隐患、规避风险才是最好的保护。
不管家里还是小区
并不意味着“绝对安全”
暑期已至,亦是儿童意外伤亡事件多发时期。即便在家里或小区,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潜伏在身边的“凶手”除了窨井,还有许多隐患需要警惕。
小区喷泉池、人工湖
许多小区都有喷泉池、人工湖,目的是为了美化环境、提升品质。殊不知,由于后期物业管理不善以及家长失职等原因,这些景观往往夺走孩子的性命。
除了溺水的危险,喷泉的冲击力还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
炎炎夏季里,孩子们喜欢戏水,由此发生的悲剧已太多太多。
关于溺水意外,对于低龄幼童来说,哪怕是家里的一盆水,都会成为致命的杀手。
小区地下车库
孩童在小区内玩耍,由于身高较矮造成的盲区,不时发生被车辆碾压的事故。而在地下车库出入口玩耍,由于光线昏暗、司机盲区增多,风险更是倍增。
小区电梯、通风口
如今高层住宅都有电梯,但电梯出事故的案例也不少,有些是属于故障,有些则是使用不当。
对于孩子来说,要做到不要在电梯口周围玩耍,不要在轿厢内打闹、跳动、攀登及胡乱触摸各种设备摁钮,以免导致事故的发生。在搭乘电梯时,最好应有大人带领。
此外,楼道内的通风口、弱电井等通道,也要叮嘱孩子远离。
小区游乐、健身设施
健身器材设施几乎在每个小区都有,对孩子来说,年幼的他们还不足以具备掌控器材的能力,就算是想玩也一定要有家长陪同在身边,以保证孩子的安全。
小区里的扶梯、石凳等,在烈日的暴晒下也会温度急剧上升,要谨防孩子烫伤。
地灯或景观灯
一些地灯或景观灯的温度可超过100°C,小朋友觉得亮亮的,出于好奇伸手摸,结果瞬间就会被烫伤。
还有很多很多风险……幼龄儿童既处在活泼好动的时期,又缺乏对外界危险的认识,家长、公共场所管理者都应该提高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