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的是本来想害别人结果害了自己,现实生活还真有这样的人,今年38岁的吴某是本市一家科技企业的董事长,因为对公司人事主管张某的工作不满,竟然指使公司财务刘某某报假案,诬告张某偷了公司10万元人民币,结果真相大白后,吴某和刘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浦东检察院提起了公诉,浦东法院10月10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
经查,今年6月26日上午,被告人吴某从其被告人刘某某处得知,前天夜里11点,其位于张江镇盛荣路上的公司本部遭到他人入侵,公司的两部办公电脑密码被人修改,但没有财产损失。
吴某在明知不是公司员工张某所为的前提下,指使被告人刘某某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称公司被窃人民币10万元,意图陷害张某,使其遭受公安机关刑事追究。公安机关接报后,立案并传唤被害人张某,留置讯问时间达23小时。
法庭上,被告人吴某对报假案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吴某交代,被害人张某是公司另外一名股东今年1月介绍入职的,负责公司招聘,但是被害人张某从今年4月起一直消极怠工,而且经常请病假,作为公司董事长的吴某已经在6月初告知被害人张某要解雇她。
吴某称,张某当时拿着化验单,他看了这个化验单之后火冒三丈,因为验血报告的指标每一项都是正常的,比他还要健康,拿这个病假单说要请病假。吴某非常气愤,这可能是他6月26号决定以这种方式去报复她的积累的一个爆发点。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交代,自己受被告人吴某指使,自己并无害人之心。
和刘某某一样,被告人吴某也是法盲一个,经查,在指使刘某某报假案后,他一方面把公司的监控录像全部毁掉,另一方面多次指使刘某某死不改口。
让吴某大跌眼镜的是,案发后,他才知道被害人张某的老公竟然还是负责给公司融资的合作伙伴,为求得对方谅解,吴某已赔偿对方30万元精神损失费,而主审法官认定被告人吴某、刘某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已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浦东法院将择日对二人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