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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没考好就改三同学高考志愿 见不得别人好?

2019-07-13 15:09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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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高考没考好,浙江台州一学生篡改了3名同学的志愿;因琐事发生矛盾,河南中牟一考生恶意填报同学的志愿。7月12日一天,媒体报道了两起高考志愿引发的“疯狂”操作。

去年,贵州遵义与河南平舆也发生两起恶意填报同学高考志愿的事情。一起是因为室友对自己两次复读的经历开玩笑,引发“同室操戈”;一起是对同班同学心存嫉妒产生报复心理所为。

同学之间或许免不了有些恩怨纠纷,但为了泄愤或嫉妒,恶意填报、篡改同学的志愿,仍令人震惊。经历过高中紧张的学习生活和高考的人,应当都知道,高考志愿的填报是很严肃的事情,事关个人前途命运。任何原因也不能成为恶意填报、篡改同学志愿的理由。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这样的事情却屡有发生。

一般这样的事发生后,被填报和篡改志愿的考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帮助补报或重填志愿,有“惊”无“险”。但也有一些案件,因缺乏媒体的持续报道而从公共视线中消失,这些被侵害的孩子最终有没有讨回公道,让人悬心。为了防患未然,警方、招考单位、媒体需要不断提醒广大考生,注重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即便是朝夕相处的同学,也要保持适度的警惕与距离。

但更让人意难平的是“始作俑者”。他们为了满足个人私欲而视他人前途命运如儿戏的行径,并不完全因为未造成实际性的后果而减轻性质的恶劣程度。对他们如何处置,需要综合考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依法严惩也是应该。

按照《刑法》规定,结合以往案例,恶意填报、篡改他人高考志愿,涉嫌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18年河南平舆事件中,李某最后以涉嫌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6年山东一例篡改了4位同学高考志愿的作案者,被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7个月。这些,都彰显了法律严惩此类犯罪行为的决心。

此次篡改3名同学高考志愿的浙江台州学生陈某,被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10天。这一结果被很多网友质疑“过轻”,担心起不到惩罚当事人和警戒他人的目的。应当肯定,警方的这一处置不乏“教育和挽救”的良好初衷,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也无明显漏洞。但仍有必要强调,包括警方在内的相关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还是要看到人心所向,卸下不必要的顾虑和负担,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处置。

另外,对于考生来说,类似案件也是警醒。不要认为“无知者无畏”,不要侥幸在现在的技术条件下自己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不要以为事发了还可以以“恶作剧”等理由搪塞。法律保护每一个好人,也不会对每一个肆意践踏它的人网开一面。即便从自身角度考虑,一旦罪名坐实,被判处刑罚,今后考公务员、参军等人生选择都要受限。即便只是行政拘留或者被录入征信系统,也会留下污点。

恶意填报、篡改他人志愿这事里,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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