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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三男子路边“捡”台赛车 一人被责令悔过

2019-08-20 14: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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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摄

中新网阿拉善8月20日电 (记者 张林虎)三男子在开车行驶途中,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赛车,就想据为己有,不料在装车的过程中被车主发现。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获悉,两人被判缓刑,一人免予刑事处罚,责令具结悔过。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该院审理的首例免予刑事处罚责令具结悔过的案件。

2018年10月5日16时许,被告人石某、张某某、魏某某在阿拉善左旗英雄会游玩后准备返回,开车行驶至英雄会会场西穿沙公路50公里处时,发现路边沙沟里停放有一辆庞巴迪UTV赛车。石某、张某某下车查看后,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二人联系拖车准备将庞巴迪UTV赛车拖走,魏某某在劝说未果的情况下帮助装车,三人在装车过程中被赶来的车主郭某发现并报警。

经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盗庞巴迪UTV赛车价值24余元。案发后,石某、张某某、魏某某赔偿郭某车辆维修费及误工费30万元,郭某出具谅解书,对石某、张某某、魏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石某、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魏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被告人石某、张某某、魏某某具有自愿认罪、主动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根据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石某、张某某可适用缓刑,对魏某某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须责令具结悔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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