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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倒地,对向车道小伙搀扶反被讹:警方调查

2019-11-20 16:04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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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发现对向车道有人倒地,好心停车上前询问,却被倒地受伤者指为肇事者——澎湃新闻11月19日下午从温州乐清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展开进一步调查。

本文图片均来自“都市快报”微信公众号

14日下午,一名男子打电话向温州乐清市警方报警,称在大荆镇龙滩路段行驶时发现对向车道有一名妇女倒在地上,身旁有一辆电动车,好心停车上前搀扶,却被对方一口咬定是自己撞的。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荆中队副中队长吴贵等随即赶到现场,看到电动车倒在道路一侧,路对面停着一辆白色轿车,报警男子刘某称被受伤妇女及其家属赖上,说是自己肇事的,拦在车前不让离开。

交警勘查发现,白色轿车与电动车较远且两车位于对向车道,轿车没有碰擦的痕迹。考虑到伤者一口咬定是被白色轿车撞的,交警暂时扣留轿车,将双方带至中队调查。

据了解,伤者朱某57岁,是乐清仙溪镇人;刘某28岁,暂住温州永嘉县。因事发路段没有监控,交警调看了刘某的行车记录仪,发现驶至事发地时,朱某已倒在对向车道,刘某发现后说“要不要停下来看看”,坐在副驾驶位的姐姐说这种事情还是不要管,刘某说“没事,车上有行车记录仪”,随即靠边停车。

刘某表示,停车后他问伤者有没有事、要不要报警,伤者说不用报,给了他一个家属的电话,他随即拨打,“我怕会有什么情况,等着她家里人来,但没想到她说是被我撞的,手受伤了,硬不让我走。”

看了行车记录仪后,朱某及家属承认倒地与刘某无关,交警对她们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诊断,朱某脸部擦伤、手臂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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