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1日讯(通讯员 王勇 记者 范木晓子)1月20日晚,盐城公安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检查过程中,遇到一名驾车男子面前湿漉漉的,神情紧张,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当晚23时35分左右,一辆轿车快接近民警查缉区时,突然停车,而后又缓慢前行。
执勤民警当即将其拦下检查,发现驾驶员王某某胸前衣服都被水浸湿了,副驾驶上还有一个刚喝完没盖盖子的矿泉水瓶,如此慌张的异常行为当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而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29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王某某承认自己酒驾的事实。
据其交代,当晚他所在的公司开年会,自己喝了一杯白酒,而后特意在公司喝茶休息了一会儿,心想家就在附近,便心存侥幸的驾车回家,谁知快到小区门口时遇到了交警检查,王某某当即慌张的拿起一瓶矿泉水开始猛喝,意图逃避检查,终究还是落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