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11月20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就“女子在公共厕所被殴打”一事发布警情通报,10月30日事发后,该局接到女子被殴打的报警,当日抓获犯罪嫌疑人俞某。经初步伤情鉴定,被害女子徐某伤势为轻伤二级以上,俞某已被批准逮捕。
同日,被殴打女子徐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被殴打后,她头部多处骨折,眼睛充血,面部、手部多处被撕咬留下伤疤,牙齿也被打掉五六颗。目前她已出院,但还需要漫长的恢复,后续需要进行整容和整牙。
当事女子:
“无故被殴打20多分钟
牙都被打掉五六颗”
徐女士介绍,她的父母在永康市象珠镇三井头村经营一家小店,他们并非本村人,来这里四五年了,最近一段时间她也回来帮忙看店。10月30日下午,她走出三井头村的村内公共厕所时,一男子突然从女厕隔间闯出,捂住她的嘴巴,用砖块攻击她的头部,“我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撂在地上了”。
徐女士表示,她在公厕内被俞某无故殴打20多分钟,对方用砖块击打其头部,还用嘴撕咬她的面部和手,导致她眼睛充血,鼻骨、眼眶骨折,手上、脸上多处被咬伤,“主要是头上,现在眼睛还不能完全睁开,右眼眼皮缝针了,牙齿被打掉五六颗,包括两颗门牙,手上全都是伤口结的痂”。
徐女士提供的出院记录显示,她右眼眼眶骨折,双眼眼挫伤,创伤性牙齿脱落,创伤性牙折断,创伤性牙破损,两侧上颌骨骨折,左侧鼻骨骨折等。
现状:
受害人不认识打人者
村民称打人者家庭条件不好
“我很努力去挣扎、反击,但是力气太小了。”徐女士表示,厕所外有围墙,她不断呼救,往外爬,最终被广场上的一对夫妻听到,“他(打人者)听到那对夫妻的声音就跑掉了”。
徐女士也表示,那对夫妻看到她后,立刻报警并拨打了120。前段时间她已从永康市的一家医院出院,但还要去其他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治疗。徐女士表示,目前已经花费1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后续还要整容、整牙,需要高昂的费用。
她表示,此前她并不认识打人者俞某,只是偶尔看到他来小店说要取快递,她至今不知道俞某为何要殴打她。事发后,俞某家人曾送来2万元治疗费。
11月20日,三井头村一位村民介绍,打人者俞某是本村人,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
11月20日,永康警方通报称,10月30日16时46分许,永康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象珠镇三井头村某公厕内,一女子被人殴打。接警后,象珠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当日18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俞某(男,19岁)抓获归案,并于次日依法对俞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俞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经初步伤势鉴定,被害女子徐某所受伤势为轻伤二级以上。伤势最终鉴定结论将待被害人伤情稳定后依法作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