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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3日电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分批召回351218辆汽车。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驾驶员或前排乘客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新型号的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车辆具体信息如下:
(一)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共计142279辆。2008年2月29日至2012年12月28日生产的部分C级车,共115642辆;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28日生产的部分GLK级车辆,共26637辆。
(二)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有限公司共计171015辆。2006年4月18日至2008年2月14日生产的部分进口SLK级车辆,共1752辆;2007年1月12日至2012年12月14日生产的部分进口C级车辆,共14081辆;2010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20日生产的部分进口A级车辆,共8658辆;2009年2月5日至2012年12月14日生产的部分进口E级车辆,共17621辆;2008年7月14日至2012年7月13日生产的部分进口GL级车辆,共8812辆;2008年4月30日至2012年7月3日生产的部分进口GLK级车辆,共49778辆;2008年7月8日至2011年8月16日生产的部分进口M级车辆,共31030辆;2008年6月26日至2012年12月27日生产的部分进口R级车辆,共38910辆;2009年12月16日至2011年9月19日生产的部分进口SLS级车辆,共373辆。
(三)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共计37924辆。2010年11月24日至2012年12月26日生产的部分国产凌特车辆,共1257辆;2009年4月15日至2012年12月26日生产的部分国产威霆、唯雅诺车辆,共28522辆;2010年11月24日至2012年12月26日生产的部分进口凌特车辆,共4335辆;2006年5月2日至2010年6月18日生产的部分进口威霆、唯雅诺车辆,共3810辆;
据悉,本次召回将分三批次进行。自2017年10月15日起开始召回生产日期在2012年及以前的进口SLK级车辆,共计1752辆;自2018年10月29日起开始召回生产日期在2012年及以前的进口和国产A级、C级、E级、GLK、M级、GL级、SLS级、R级车辆,共计311542辆;自2018年4月30日起开始召回生产日期在2012年及以前的进口和国产威霆、唯雅诺及凌特车辆,共计37924辆。(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