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等十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政策措施,力争三年内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保体系。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用三年全省推开
“医保”和“养老保险”政策关系千家万户。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全面实施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总额控制办法,建立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适应不同人群、疾病、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将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和实施范围,到2017年底,各统筹地区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力争达到100种以上。巩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成果,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稳妥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近年来,对于需要长期护理的职工参保人,我省试点了长期护理保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此,我省将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省推开。各试点市要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其他市要确保2017年选择1到2个县(市、区)启动实施。
不断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及时确定纳入支付范围的药品品种和数量,逐步扩大大病保险特药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规范门诊慢性病(大病)病种和补偿政策。
将制定职工企业年金具体办法
在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意见》提出,制定完善针对企业职工的企业年金具体办法,形成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年金的政策机制,促进覆盖率明显提升。同时,出台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具体办法,支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
201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两年来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省纳入新制度参保人员已达356.5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根据《意见》,我省将继续深化改革,全面实施按新制度计发待遇工作,加快推进省直驻济以外单位和中央驻鲁单位参保,实现新制度全覆盖。
落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鼓励居民提高缴费水平,获得相应待遇。适度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2018年人均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80元。推行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统一征缴,提高参保、续保率。
未来,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我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基金支撑能力、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完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促进形成公平与效率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体统一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社保卡”与“居民健康卡”融合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关于“社保基金缺口”的担心。对此,《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社会保险财政补助机制,社会保险基金出现缺口时,各级政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发放兜底责任。
意见提出,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渠道。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搞好资金战略储备。积极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快研究制定使用股权分红和运作收益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具体办法。
此外,《意见》提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省统收统支。逐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2017年实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省级调剂制度,2020年实现全省参保范围、缴费政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等的统一。
对于基金风险,力争形成基金风险预防化解机制。2017年起,建立企业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审批的年度随机复核制度,每年省对各市的复核比例不低于30%。完善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办法,健全与总额控制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应用等技术手段,实现各类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推动“社保卡”与“居民健康卡”融合,2020年基本实现人员持卡全覆盖,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范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