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根据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将开展雄安新区10万亩苗景兼用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10万亩苗景兼用林建设项目已经雄县发展改革局以雄县发改投资备字[2017]1号备案,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雄县三个区域,1号区域位于雄县昝岗东部,2号区域位于雄县昝岗西部,3号区域位于雄县西北部。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0万亩,可造林面积约7.7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苗景兼用林、生态防护林、现有林更新、生产性苗圃,以及道路、灌溉、排水和防护等基础设施。
2.3工程建安费:约5.8亿元。
2.4招标范围:苗景兼用林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质要求:(1)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风景园林或规划或林业设计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有1个面积大于5000亩的园林绿化或造林工程的类似项目设计合同业绩。
3.5诚信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应分别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勘察或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应为设计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4。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进行经济补偿。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分在河北省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雄安分中心(筹备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以成本价售出,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单位须携带如下文件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参与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以联合体参与,应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的,提供联合体合作意向书(购买招标文件之后不允许更改联合体成员组成),格式自拟,需加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9时30分,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河北省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雄安分中心(筹备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奥威大厦
7.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
邮编:100071
联系人:郭威
电话:13810764585
传真:63832288-8522
邮箱: guowei123159@126.com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进行注册并在此网站交纳投标保证金,登录等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3)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登录等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信息网的相关规定]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