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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与大老虎同事5年落马 曾44万公款出国旅游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2018-01-05 06:37:10 字号:A- A+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洪鹏 编辑 岳三猛)1月3日,吉林省安监局原副局长刘贵锋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刘贵锋早在2012年3月退休,而且2010年就因花44万率团公款旅游,被国家预防腐败局通报。

此外,他还与3年前落马的大老虎孙鸿志共事近5年,其中在同一个单位当副局长长达3年。

曾未经批准前往阿根廷旅游

1952年出生的刘贵锋是吉林敦化人,33岁时升任敦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其后的16年都在敦化度过,历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2001年,刘贵锋调往省城,任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8年后升任省安监局副局长,直至2012年3月退休。算下来,其退下来距今已近6年。

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人早在2010年就因花销44万公款旅游被国家预防腐败局公开曝光过。

当年4月1日,国家预防腐败局通报称,顶风违纪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时有发生。全国纪检监察机关2009年共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165件,涉案人数634人,其中1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追缴涉案金额988万元。

其中就包括刘贵锋。通报称: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外事纪律,长期组织公款出国旅游。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该局先后组织9批51人次,通过违规购买邀请函、违规办理因私证件、制作假合同等手段骗取批准,公款出国旅游,共耗费公款336万元。

至于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时任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的刘贵峰,2007年7月率团赴巴西,违规在外停留18天,未经批准前往古巴和阿根廷旅游,耗费公款44万余元。

前同事孙鸿志已被判18年

看法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刘贵峰还与落马大老虎——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有交集。

2001年7月至2006年3月,孙鸿志在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历任副局长、正局长。由此算下来,孙鸿志先调往省煤炭工业局,4个月后,刘贵峰到来,他们同任副局长达3年。此后,孙鸿志升任局长,成了刘贵峰的顶头上司。

这种上下级的关系持续了一年半,2006年3月,孙鸿志调往松原任市长,并于4年后进京,到了国家工商总局。而刘贵峰继续待在省煤炭工业局,虽然此后转任省安监局副局长,却始终未离开吉林省。

(孙鸿志受审)

2014年12月26日,孙鸿志落马。两年后的11月10日,该案在泰安中院开审。检方指控,孙鸿志其实早在2002年,即开始担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时,就已经开始受贿,并且持续到事发。此人本人或者通过妻子李学军共收了1420万余元。

此外,2003年2月,即孙鸿志担任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时,其妻李学军明知丈夫与省煤矿建设老板潘某具有上下级关系的情况下,仍收受潘某送的价值32.26万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6年后,李学军将车辆出售,所得钱款进了自己腰包。

最终,今年2月,孙鸿志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80万元。而李学军也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3年、缓刑4年,并被处罚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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