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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现大量“碰瓷”大牌产品 评:杜绝假货应是底线

2018-07-31 16:4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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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山寨品应成电商底线

作为一家新成立的电商平台,理应将不卖假货作为底线,并健全监管体系,采取各种措施将无良商家和傍名牌产品拒之门外。

□史奉楚

近日,社交电商“拼多多”平台上,出现了大量“碰瓷”知名品牌的山寨产品。7月28日,创维电视官方发布严正声明要求拼多多停止售假,打响了品牌在拼多多平台维权的第一枪。同样被侵权的vivo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不过他们向记者表示,内部正在讨论,暂不回应。三星、小米、创维等知名电视品牌均遭到了类似“碰瓷”。仅记者在拼多多APP看到的就有小米视界、创维先锋、松下智能、王牌视家、王牌天下、海信智能山寨品牌(7月30日《证券时报》)。

带有社交电商性质的拼多多自从面市以来,赢得了很多人的青睐。可以说,凡是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的人,或多或少均收到过好友发送的请求砍价的拼多多链接。这一经营模式让拼多多得以迅速发展壮大。但必须强调的是,市场占有份额再大的电商平台,都不能突破不售假货的底线。否则,既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更有可能失去消费者信任,得不偿失。

从报道可知,这种类似于三星视听、王牌视家、王牌天下之类的傍名牌山寨产品,或许根本未取得相关商标和生产许可。也就是说,这些产品可能既侵犯了正规商家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并涉嫌欺诈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假一赔三且不低于500元的赔偿。如果其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依然销售的,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还应承担所受损失二倍的惩罚性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拼多多仅是电商平台,并非相关商品的实际销售者和经营者。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报道可知,这些“碰瓷”知名品牌的山寨产品在拼多多上大行其道,平台不可能对此毫不知情。如果拼多多审核了入驻商家的执照资质,就应该意识到系山寨产品,其依然放纵的行为显然存在过错。如果拼多多未审核相关资质而放任商家通过平台销售产品,那么无疑存在过错。也就是说,这些傍名牌产品的大肆泛滥,与涉事电商平台的失察、默许、纵容不无关系。其理当与经营者一道就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有可能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涉事电商平台一味地放任这些傍名牌的商品通过其平台流向消费者,必将给自身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尤其是,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和改善,很多电商平台均采取了大数据技术强化审核监管,有效压缩了无良商家的生存空间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份额,进而赢得了一定口碑。

作为一家新成立的电商平台,拼多多占据了一定市场份额。但其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不能漠视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自身职责,理应将不卖假货作为底线,并健全监管体系,采取各种措施将无良商家和傍名牌产品拒之门外,避免沦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帮凶。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不至于被消费者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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