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深圳一名4岁女孩由家人牵着手过斑马线时,家人抬手示意前方车辆礼让。但是行驶中的轿车不但没减速,还将女孩卷入车底碾压致死……
深圳交警就此事发了一条微博:
这位司机,就问你!你开车的时候,你在看哪里?斑马线上毫无减速,就这样把一个4岁的孩子碾压致死,你开车的时候到底在看哪里?
行人已经示意,司机却没看见
深圳交警通报称,2018年12月01日23时12分许,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河东工业路路口发生一起小车与行人碰撞,致一4岁女孩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4岁的陈某由家人牵着过马路,这时刚好张某某驾驶粤D6****号小型轿车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
小轿车左前车头与陈某身体发生碰撞后,造成陈某倒地并被该车左前轮碾压,最后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深圳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事故现场晚上有路灯照明,该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有标志、标线、绿化带及护栏。
警方查看了现场视频,行人过马路时对驾驶员张某某作了手势示意,张某某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怎样才是正确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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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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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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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xiaozouguangli:行人在斑马线,车必须让行!行人没有任何问题!车全责!
发财鸟888888:我一直都是提醒老婆孩子过马路人要让车,过绿灯也要等左边的车停稳了再过去,万一司机看不见呢?
伟虹911:司机太粗心了!行人过马路,不要自以为司机一定看见你了,一旦没有,就会酿成灾祸。
艺远:不要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虽然司机全责,但行人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慢一点,安全一点。
小小毛毛鱼哦:虽然说是车让人,但车的速度肯定比我快,每次都是等一下,确定车在等我走我才走。
唐之韵宋之魂:在谴责司机的时候,对面的车开远光灯也需要反省!还有这位家长,不要把孩子的生命交给别人来决定!
总而言之:
车让人,让出一分安全;
人让车,让出一分保障。
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不要让悲剧重演!